2015年第一批广州血液中心招聘公告
201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公告 广州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广州血液中心(与广州器官移植配型中心合署,挂中国医学
广州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广州血液中心
201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公告
广州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广州血液中心(与广州器官移植配型中心合署,挂中国医学科学院输血研究所广州分所牌子)成立于1960年,位于广州市越秀区麓苑路31号,处于繁华的城市中心,毗邻美丽的麓湖公园,是一所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集血液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科研、教学于一体的无偿性公益一类卫生机构。
该中心肩负着广州市无偿献血者招募和血液采集与制备、保障广州地区200余间医院的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的业务指导等责任;承担着广东省血液质量控制中心的职责,以及开展业务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与评价等相关工作的任务。年采供血业务居全国各大城市前列。
该中心人员现有职工34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超过80%,技术人才队伍中博士7人,硕士27人,高级职称26人,中级职称46人。中心拥有固定资产超亿元,拥有目前国际先进的采集、分离、制备、保存、检验、科研仪器 设备。中心现有业务用房3.3万平方米,已投入使用的新业务大楼为目前全国最大的血液中心业务楼之一。
现因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及《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内容详见“广州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广州血液中心201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
二、应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含从化、增城)应符合市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
2、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
3、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或具有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学位,或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上述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教育部认证材料。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月13日9:00时至2015年1月18日24:00时止。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广州市卫生局门户网站(http://www.gzmed.gov.cn)中链接到广州市卫生局公开招聘网站,在“应聘者入口”注册用户名后登录,并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四)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在网上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招聘考试程序。能否通过审核,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初审的考生于2015年1月19日9时至2015年1月20日24时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内容要求参加笔试。
四、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各50%(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考试内容为社会公共科目及血站、血液相关岗位的专业知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定于2015年1月21日,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地点为准。
2、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达到60分或以上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3、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卫生局公开招聘网站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5、部分紧缺专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报市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批准,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公告),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报名人数开考。
(二)资格复查
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者,在面试前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或就业协议书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等接受复查。通过复查者方可参加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岗位需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3、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如有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放弃面试并提前告知的,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面试人数达不到该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确定。
4、面试采取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面试合格才进入体检。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按照市委组织部等《转发中共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52号)执行。并须符合《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卫医发[2006]167号文)中规定:传染病病人和经血传播疾病病原体携带者,不得从事采血、血液成分制备、供血等业务工作。体检所需经费由中心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