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京市江宁区新教师招聘公告
(3)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授(说)课和基本功考核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重点考察教育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现场答辩、授(说)课和基本功考核分值均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原则上现场答辩、授(说)课、基本功考核分别占面试总分的20%、60%、20%。针对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科学、学前教育等侧重基本功考核的学科,基本功考核所占面试总分比例可作相应提高,具体计算办法另行公告。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面试成绩×70%。
(四)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总成绩,按学科(专业)需求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学科(专业)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1.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江宁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江宁区教育局与其签定就业协议(签定协议时应聘者须已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被聘用的新教师一般于当年的8月1日到用人单位报到。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被聘用的新教师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教师需求情况,按学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统一调配到校任教。
四、本公告由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25-52181813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监察室:025-52281696
南京市江宁区人社局事管科:025-87187233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