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油市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体检结论及补(复)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510781198011041418
龙凤卫生院
复检
51078119810503354X
青莲镇中心卫生院
怀孕未完成体检
510781198403085639
武都镇中心卫生院
复检
519002197412161170
新兴乡卫生院
合格
130684198606290379
雁门镇中心卫生院
未参加体检
510781198109011452
永胜卫生院
合格
510781197604141401
永胜卫生院
合格
510781199108154245
永胜卫生院
未参加体检
510723197507094785
永胜卫生院
复检
510781199112014122
重华镇卫生院
合格
510781197412194656
重兴卫生院
合格
370725199208114382
江油市广播电视台
复检
二、体检结论为“补检”的考生,请于2015年1月5日上午9:00准时到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楼305室事业人员管理股集中,统一前往医院参加补检。
三、体检结论为“复检”的考生,应在2014年12月25日- 12月31日(7日)内,将书面复检申请送交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楼305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电话:3227286。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准考证号为51078119810503354X的考生,因在孕期,同意待可进行体检时再完成体检。
五、体(复)检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带足相关费用(自备零钱)参加体检,有效身份证丢失者必须提供能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否则不能参加体检;
2、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mp3、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进体检医院;
3、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参检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
4、体检前一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
5、身体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
6、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的指挥,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单独行动;如有与体检无关的事情,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在其监督下进行。待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7、体检通知以本公告为准,不再电话通知。体检当日上午从市人社局出发时仍未赶到市人社局的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