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荣昌县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荣昌县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教师29名。具体招聘学校、岗位见附件1《荣昌县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为《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硕士研究生、免费师范生或2014年、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上述对象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仪态端庄,语言流畅,思维敏捷,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强;
3、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指1983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以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即指1978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一览表》);
5、在大学四年中,获院校级奖学金1次及以上,没有补考学科,2015年毕业生在2015年7月31日以前须按要求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6、报名时,英语教师岗位须取得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语文教师岗位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7、身体健康,符合体检要求,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9、自愿在荣昌县服务5周年以上,且在招聘单位服务不低于3周年;
10、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未满服务期且未在报名前解除相关服务协议的基层服务项目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由荣昌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考察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17:00止。
2. 报名邮箱:285124281@QQ.COM。
3. 报名要求:
(1)请报考者认真阅读简章,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者将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2015届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相应资格证书、主要获奖(学院及以上)荣誉证书等材料通过电子件发至报名邮箱报名,标题统一用“院校+专业+学历+报考岗位+姓名”格式,免费师范生请单独在标题中注明,请勿重复投递。
4. 报名咨询电话:46773431(荣昌县人力社保局);46787041(荣昌县教委)。
(二)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荣昌县教委和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自荐书、获奖情况等进行初步审查,分岗位按不超1:5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考核的人员名单,报荣昌县人力社保局审核备案。
通过报名初审人员,报考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免费师范生就业协议、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通过报名初审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要求详见荣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rcld.gov.cn/)网站通知,届时不再单独通知,逾期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核
此次考核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总分值100分。面试采取简要讲课或专业实作的方式进行,简要讲课范围为所报学科现行教材,由考场主任随机抽签决定课题进行简要讲课,专业实作分专业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见荣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rcld.gov.cn/)网站通知,届时不再单独通知,不领取面试通知书或不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中未形成竞争的(等额),通过票决方式,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确定为合格;面试中形成竞争的(差额),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合格人选。
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经面试合格确认的对象,由招聘学校与考生当场签定就业协议书。凡是岗位一览表中一个招聘岗位对应多个招聘单位的,其分配原则为:按岗位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依次自愿选择分配单位。若总成绩相同,则由考核组根据其获奖情况确定选岗顺序。
(三)体检
经面试合格确定的对象,由荣昌县人力社保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国人部发〔2005〕1号)、《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受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受检人员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荣昌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岗位出现空缺时,不予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