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省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聘部分派遣制人员简章
关于为山东省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聘部分派遣制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聘部分派遣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到28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三)符合招聘规定的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聘用人员岗位与计划》。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其它相关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学位证书的院校、专业必须与学历证书相符。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
共计20人。招聘岗位和人数见附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3日-27日。
(二)报名地点。东营市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人才招聘与派遣部。(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与沂州路交汇处莱商村镇银行院内三楼)
乘车线路:乘5路、150路、152路公交车科英电子公司站下车往南约200米。
(三)报名方法。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网(http://www.dyhhrc.com),下载《2014年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录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审核方式,报名时需提交《2014年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录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贴照片),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 ,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信息表。各种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凡报名人员均要求能够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查询信息不符合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无法查询的一律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
(四)缴费
应聘人员每人缴纳报名费50元。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大学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大学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免收报名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考试内容及时间
(一)考试通过面试方式进行。岗位报名人数较多时通过笔试筛选,考务费另行收取。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体检。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察、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照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录用
公示聘用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人才派遣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实行人才派遣管理,试用期1个月。用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五项保险、住房公积金,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有关招录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网(http://www.dyhhrc.com)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1:2014年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录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电话:8056016
咨询电话:8019698
东营市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