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山东莱芜市公益性岗位拟录用人员公示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119号)文件精神,根据公益性岗位空缺情况,组织开展了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招收录用工作。共计报名263人。经对报名资料信息核查,有8人未通过资格确认。对符合条件人员,本着选择就业最困难人员的原则,按以下顺序依次排序,拟确定录用92名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
就业困难人员排序:
1、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2、零就业家庭成员(安排1人);
3、正在享受低保人员;
4、“4050”失业人员;
5、其他失业人员。
同一类人员在排序中以本人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近者列前,如排至最后一名出现完全相同情况,考试成绩高者列前。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
莱芜市劳动就业办公室
201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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