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德州庆云县农村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简章(84名)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证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考生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因放弃资格和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次递补。
五、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庆云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被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照用人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为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庆云县人社局网站上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534-3321470 监督电话:0534-3321077
庆云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