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雇员简章
2014年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雇员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2月18日讯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为适应法院工作需要,经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雇员制工作人员(聘任制司法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聘任制司法警察一般从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生、军队和武警退伍军人中聘用。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熟悉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基本市情;热爱司法警察工作,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协作共事能力;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心态积极健康;
2.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具备与司法警察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年龄在18-28周岁(1986年12月31日至199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中国公民;
3.身体健康,形象良好,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身高男性一般175厘米以上,女性一般165厘米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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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岗位名称 | 数量 | 招聘专业 | 备注 |
聘任制司法警察 | 20(男性17人、女性3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