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尧都区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尧都区2014年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
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组通字〔2012〕36号)以及省、市委相关文件精神,经区委研究决定,市委组织部批准,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http:///shandong/)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的任务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大学生村官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快我区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激发全区大学生村官工作活力,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选聘优秀人才。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名额
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将在区事业单位编制限额内进行,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根据省、市委组织部下达的《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指导计划》,今年全区共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名。
四、招聘条件
1、经临汾市委组织部2007年、2008年统一选聘,在尧都区行政村(社区)任职,任满两个聘期(六年)且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在村(社区)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长期不在岗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2月20日。
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在各乡镇、街道党委办公室现场报名的方式,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统一报回区委组织部。
2、资格审查
由各乡镇党委、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任职情况、考核情况、受表彰情况等),并将初审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布。
(1)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两份《报名表》,并递交四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照。
(2)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在《报名表》签署初审意见后,报区领导组办公室。最终结果报回区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
六、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1、考试
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村官综合素质、基层工作能力及工作态度,包括政治、管理、法律及农村经济等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2、考核
考核由平时考核、选聘考核两部分组成,总分100分,平时考核、选聘考核各50分。考核成绩=平时考核成绩+选聘考核成绩。
(1)平时考核分值包括担任村官期间年度考核、聘期考核、评优结果、任职情况等,满分50分。
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计2分(聘期为1年的聘期考核视为当年年度考核,考核等次为“优秀” 计2分);聘期为3年的聘期考核,考核等次为“优秀” 计4分;受省委组织部表彰的“优秀大学生村官”计4分;受市委组织部表彰的“优秀大学生村官”计3分;受区委组织部表彰的“十佳”、“优秀大学生村官”计2分;担任农村“两委”正职满3年计4分;担任村官1年计2分。
(2)选聘考核由各乡镇党委、街道办事处党工委按照《选聘考核办法》进行民主测评,包括思想品德、工作能力、敬业精神、工作实绩、在岗情况等五个方面,满分50分。
3、确定考察对象
总成绩=考试成绩×60%+考核成绩×40%
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到录取名额截止数时,若出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总成绩中考核分值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若考核分相同,则优先确定为考察对象次序如下:
(1)担任村“两委”正职;
(2)受省委组织部表彰的“优秀大学生村官”;
(3)受市委组织部表彰的“优秀大学生村官”;
(4)受区委组织部表彰的“十佳”、“优秀大学生村官”;
(5)聘期考核累计分值
(6)年度考核累计分值
若还无法确定,由领导组另行研究制定办法后确定。
七、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八、体检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发给体检通知书,到指定的区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及《中共尧都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4年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间若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或违法乱纪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十、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根据考生成绩、所学专业及用人单位工作需求,进行统一分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经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批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