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安徽省淮上区事业单位招聘20人简章
为加强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区政府同意,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安全生产监督员。具体的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安全生产监督员20名。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强,热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专业要求:化工技术类专业(应用化工技术、有机化工生产技术、高聚物生产技术、化纤生产技术、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石油化工生产技术、炼油技术、工业分析与检验、化工设备维修技术),市政工程类专业(市政工程技术、城市燃气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水工业技术、消防工程技术,防雷技术),安全类专业(工业环保与安全技术、救援技术、安全技术管理),卫生管理类专业(卫生监督、卫生信息管理、公共卫生管理、医学文秘),公安类专业(防火管理、抢险救援);具有注册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不受学历限制。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12月15日之后出生),具有注册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3年12月15日之后出生)。
6.身体健康。
7.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以下环节依次进行,每个环节要确保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1、统一报名时间:
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25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周六周日正常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蚌埠市淮上区政府办公楼一楼西大厅。
3、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
考生自行下载报名表、信息表(见附件1、附件2),在电脑上填写好内容并打印后贴上照片交报名处,报名时携带U盘上报(附件1、附件2)电子文档。考生需手签报考信息诚信承诺书(附件1下方),并携带以下证件办理报名手续: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安全等方面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证件报名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4、缴费及提交准考证: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报名表于报名时缴纳笔试考试费用90元(45元/科,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同时提交准考证(自行下载打印填写、粘贴照片,式样及填写要求见附件3),经淮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加盖骑缝章有效。
5、资格审查:淮上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直至聘用资格。招聘计划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报名后请关注淮上区政府网(www.huaishang.gov.cn)查询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面试、体检、公示等信息。
(二)测试
测试形式:测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由淮上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要求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为两门:分别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知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面试由淮上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在淮上区政府网(www.huaishang.gov.cn)公布。笔试后,按招聘计划总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一并进入面试。因入围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用每人80元。
(三)成绩合成
总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若总成绩最后一名分数并列,以面试分数高者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本人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不包括只允许当场复检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证书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如有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将不再递补。
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应聘人员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合同期限为3年,违约责任由区安监局与聘用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新进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