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湖南省冷水江市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
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报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4年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各招聘单位、岗位、招聘计划、学历要求、资格条件详见附表一《2014年度冷水江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年龄放宽至32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均以二代身份证为准;
5、专业对口和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附表一)。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1日至23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冷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
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报名人员须携带报名登记表(应聘者可自行到冷水江市人社局门户网下载附表二,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有效身份证(二代)、学历证、学位证和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近照3张,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到冷水江市人社局报名,进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数码照相;
5、开考人数比例:同一职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则该岗位不开考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对特殊岗位需降低开考比例的须经娄底市人社局核准;
6、报名费:200元/人;
7、咨询电话:0738-89900760738-8990083。
(三)考试内容、时间与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所有单科、合成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下同)。
1、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幼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幼儿教育理论基础知识两科,各科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幼儿教育理论基础知识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各科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2)笔试时间
公共基础知识:2015年1月2日9:00—11:00
专业知识(幼师岗位):2015年1月2日14:00—16:00
申论:2015年1月2日14:00—16: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冷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公布。
2、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面试人选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和参加面试人员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幼师岗位按专业知识成绩排名,其它岗位按申论成绩排名),对达不到该比例而出现1:1比例参加面试的,须经娄底市人社部门同意,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3)面试内容:幼师岗位和播音主持岗位实行专业技能测试,其他岗位实行结构化面试;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要求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它要求参加考试(笔试、面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二代),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体检
参加体检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重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时对拟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生应积极配合考核组的考核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档案等考核所需相关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对象:
1、受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2、受刑事处罚的;
3、因犯错误曾被工作单位开除公职的;
4、违反计划生育的;
5、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6、因违纪违法被政法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
7、有其它不宜聘用情形的。
考核不合格所出现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体检合格后作为考核对象,如果在体检环节中已进行递补的,则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
对经考试、体检、考核择优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冷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审批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已参加了工作的在职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正式聘用后,必须在聘用单位服务五年以上。
三、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在公开招聘的任何阶段均可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录)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其参加冷水江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对徇私舞弊或参与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38-5317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