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河北内丘县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招聘15人
(三)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应聘人员。
(四)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知应聘人员;或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五)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六)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笔试内容为《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共基础知识》一张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根据岗位及专业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体操打分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张贴。
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体检不合格者,由同一岗位符合条件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八)考核: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体研究、审核汇总后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七个工作日。
四、聘用
招聘的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工作人员,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序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聘用人员与县就业服务局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3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聘),并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签订岗位责任书,在指定岗位工作。招聘人员上岗后,试用期六个月,执行河北省内丘县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河北省社会保险缴纳基数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聘用人员其日常管理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每年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进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满后,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根据本人表现及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聘。对解聘人员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偿。
咨询电话:6867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