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招聘公告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2014年12月公开招聘2名人员(非教学岗位)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是直属于浙江省供销社的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校址位于绍兴市袍江经济开发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2个岗位各1人,为专业技术岗位。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条件等详见附件《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2014年非教学岗位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2015年8月31日)。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12月22日。应聘人员可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我院组织人事处邮箱zjnysmrc@163.com,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提供个人简历供参考。
2、资格初审。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于12月23日公布结果。应聘人员可从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网站“招贤纳才”的“公告公示”栏目查询结果。
3、资格初审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4、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并在网上发布通知。通过资格初审者凭本人身份证、报名表(贴照片)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发放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笔试之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历届毕业生应提供个人简历、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和相关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国内应届毕业生应提供个人简历、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和相关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和相关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且应在2015年8月31日前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笔试。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笔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者,发放准考证,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6日上午10:00-11:30。各岗位考试科目(或内容)详见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znszy.com,“招贤纳才”的“公告公示”栏目)。
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后,各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5(参加考试人数不足5人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指定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方案及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指定网站通知。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最优者(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修订后)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我院安排进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参照《浙江省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学校对入围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招聘单位网站(http://www.znszy.com,招贤纳才);
2、主管部门网站(http://www.zjcoop.gov.cn/,人事处——“文件通知”);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供销社人事处:0571-87067960;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直接咨询。
电话:0575-8837806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