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湘西州龙山县招聘公安局辅警公告
2014年湘西州龙山县招聘公安局辅警公告
为了切实维护我县治安大局平稳,增强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有效控制城区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为创建平安和谐龙山提供有力保障。经龙山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22次)研究同意,将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一批辅警人员。(http:///hunan/)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面向全县公开招聘辅警人员20名。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方式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社会治安联防工作,富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
(二)现实表现好,无违法犯罪行为;
(三)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口吃、色盲、纹身及精神、心理疾病,身高在1.64米以上、双眼裸视视力均在4.8以上(包括矫正视力),体重50公斤以上不超过 90公斤;
(四)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96年12月10日至1979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户口在龙山县或者升入大中专院校前户口在龙山县的男性青年,公安局辅警可放宽至40岁(1974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高中(含中专、中技)以上文化程度;
(六)符合以上条件的县公安局在职辅警(含交警大队协管员)、原巡逻队员、公安院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及见义勇为者适当加分(公安局在职辅警加3分,其他每项加1分,总分不超过5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户口不在本县的;
2、受到司法机关处罚或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3、有违法犯罪前科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本人及直系亲属经营公安机关管理的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娱乐场所的;
5、从事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行业的(如非营运车辆非法载客等);
6、因自身原因辞职或违反规定被县公安局解聘的公安局原聘用人员;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8、直系亲属涉毒的;
9、其它不宜从事公安辅警工作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2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5:00);
(二)报名地点:三鼎保安服务公司(县公安局对面);
(三)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免冠红底彩色1寸照片4张,填写《三鼎保安公司招聘龙山县公安局辅警资格审查表》;
(四)报名时交报名及考试费100元(不含体检费用);
(五)必须由本人现场报名;
(六)参加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时均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五、考试与考核
(一)体能测试(100分):参照《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评分标准》测试1000米跑和臂力测试(各占50分),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二)笔试(100分):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参加笔试,主要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10%。
(四)政审、体检:按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三项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1:1.5 比例确定参加政审、体检名单。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预录资格,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递补。然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如有总成绩相同的以体能成绩高者优先。经组建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公安局公布预录人员名单。
六、人员管理
考试审查合格后,由三鼎保安公司劳动派驻到龙山县公安局工作,试用期4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与三鼎保安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后表现优异、适合公安辅警工作的可续签合同;合同期内违反管理规定、不适应公安辅警工作的,解除劳务用工合同。
七、人员待遇
试用期每月基本工资为1200元,试用期满后基本工资为每月1200元,实行绩效考评,予以加扣薪奖惩,绩效奖金在600元左右。享受国家法律规定的“四险”(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本次招聘辅警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和具体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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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743—6262233 6261374 6552281
湘西自治州三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龙山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