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立医院(济南)2014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应聘人员的基础知识掌握情况、外语水平、专业技能、业务水平及发展潜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将电话通知考生。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博士和高级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山东省立医院成立考核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函调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情况,学历学位情况等。
体检在省级医院的体检中心进行,参照人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医院党委高度重视公开招聘工作,成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医院院长、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其他院领导担任副组长,日常工作由人力资源部,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发[2007]22号)、《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省卫生计生委纪检组、医院纪委共同负责监督面试全过程。每场面试前,工作人员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他有关注意事项,评委和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纪律;评委现场出题,同一专业统一试题;面试人员现场抽签,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面试时只能报顺序号;考官和面试学生的手机均统一保管;纪委对面试进行全程监督。纪检监督员由于建中同志担任,纪检监察联络员由郑峥同志担任,联系电话:0531-85186343。
五、待遇
参照国家、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1-68776403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省卫生计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