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市九龙坡区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招聘高校毕业生简章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网上报名网址
(1)参加北京考场(企、事业综合类)的应聘人员报考资料发送至jlprcjlzx@126.com进行网上报名。
(2)报考重庆考场(企业类)的应聘人员报考资料发送至jlprczp@126.com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电子资料投递邮箱务必准确无误,避免影响正常参考。
4.网上报名时间
(1)北京考场(企、事业综合类):12月18日上午9:00—12月21日下午17:00;
(2)重庆考场(企业类):12月16上午9:00—12月23日下午17:00。
5.现场报名及资格确认时间
北京考场(企、事业综合类):12月25—26日(9:00—17:00);
重庆考场(企业类):2015年1月5-6日(9:00—17:00)。
四、考试考核
(一)急需高层次人才
采取现场面谈加专业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与拟聘职位匹配性等。招聘考官组根据面谈和专业考核情况,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重点院校毕业生
采取现场综合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为招聘岗位(学科)的相关知识(技能)和考生综合素质,分值为100分,由考官组现场考试考核及评分,并按得分从高到低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考核成绩低于75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试考核过程中,应聘人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专业特点展示特长、荣誉及业绩等情况。
五、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岗位和行业的实际需求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养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将在招聘现场适时公布。
事业单位的拟聘人员由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准考证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聘用岗位、总成绩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企业的拟招聘人员,可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公示方式及内容。
八、聘用及管理
公示期内未接到不良反映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结果报区调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经审批不按时报到者(含未能正常完成学业毕业人员),取消聘用。
2015年应届毕业生在2015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企业招聘的人员,原则上由企业自主管理,但辞职辞退的需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按岗引进、择优聘用的原则,确保引进优秀人才、急需人才。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违纪的招聘对象取消其聘用资格。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
本公告由九龙坡区委组织部、九龙坡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九龙坡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引才服务电话:023—61968919、15808055033、18696566553
联系人:冉天红、周永嘉、黄 睿
附件:
1. 重庆市九龙坡区2014—2015年面向全国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和公开招聘大学生岗位一览表 (事业单位146人)
2. 重庆市九龙坡区2014—2015年面向全国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和公开招聘大学生岗位一览表 (重点企业22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