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深圳市招考公务员公告
2015年深圳市招考公务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2月13日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和聘任制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
九、试用期管理及任职定级
新招聘公务员试用期管理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13〕16号)及《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新招聘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人社规〔2014〕9号)有关规定执行。
新聘任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将按照其报考的职位任职定级,具体办法见《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新招聘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人社规〔2014〕9号)。高学历者报考低学历要求的职位,将按职位明确的职务办理任职手续。例如:招考职位为七级执法员(6薪级),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报考人员无论是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还是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考取后的职务均确定为七级执法员(6薪级)。
十、其它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基数。
(二)基层工作经历及其它相关资历的时间计算,均截止至报名的第一天,即2014年12月23日。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附件:
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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