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蚌埠市淮上区招聘安全生产监督员简章
(五)公示与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证书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如有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将不再递补。
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应聘人员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合同期限为3年,违约责任由区安监局与聘用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新进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
(六)聘用人员待遇
招聘人员为编制外人员,办理人事代理。工资待遇参照淮上区同类在编在岗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待遇执行(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其他待遇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执行)。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1、成立组织。成立2014年蚌埠市淮上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
2、经费保障。设置公开招聘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专项经费,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
3、严肃工作纪律。整个公开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如发现应聘人员不属公开招聘对象或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以及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的,将予以取消聘用资格。
以上招聘简章同时在《蚌埠日报》
蚌埠市人事人才网(www.bbrsrc.ah.cn)
淮上区政府网(www.huaishang.gov.cn)等媒体公布。
招聘咨询电话:蚌埠市淮上区安监局 0552-2829203
蚌埠市淮上区人社局 0552-2829530
监督举报电话:蚌埠市淮上区监察局 0552-2829049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本次招聘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淮上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淮上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12月10日
附件:
1、2014年蚌埠市淮上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全生产监督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