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雅安市宝兴县教育局招聘学校教师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2月11日讯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现将宝兴县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学校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学校教师共计10名,具体岗位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宝兴县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学校教师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报考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坚持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年龄在18—35周岁(1978年12月22日至1996年12月28日期间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的人员;
3、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4、现役军人;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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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2日至12月28日。
2、报名方式:本次考核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雅安人事考试网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宝兴县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学校教师报名表》的各项内容,上传JPG格式、16—3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片,并将填写完整的《宝兴县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学校教师报名表》发到报名邮箱(bxjyjrsgty@163.com)进行网络报名。
3、相关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准确填写两个以上联系电话,并确保电话畅通,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考试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应携带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宝兴县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学校教师报名表》1份及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县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3倍的岗位,由县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面试结束后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招聘程序。面试结束后,按照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加试方式由县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其报考相关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县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加试方式由县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生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不得办理聘用审批(备案)手续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定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其他
(一)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纪律监督。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四川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
(三)严肃招考工作纪律,对于违反工作纪律者,将按规定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