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长寿区第四季度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2014年第四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
报考除长寿区人民医院外公开招(选)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14年12月23日(星期二)在长寿政府门户网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比例
公开招聘岗位面试比例为1:2。公开选聘岗位,参加笔试考生少于1:5的全部进入面试,多于1:5的则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公开考核招聘岗位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报考该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选)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特殊岗位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者,其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的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
2.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1)参加重庆医科大学专场招聘的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加专业知识答辩。
(2)报考除长寿区人民医院外的其他医疗卫生单位的面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7日(星期六)上午8:00。面试地点:长寿区委党校教学楼。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加专业知识答辩。
(3)报考其他岗位的面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8日(星期天)上午8:00,面试地点为长寿区委党校教学楼。区教育系统教师岗位采用讲课加黑板板书的方式进行面试,区文化馆舞蹈岗位、区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和新闻摄像记者岗位采用实作加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其余岗位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前到面试候考室报到,超过规定时间未报到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3.面试分值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或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注明原因。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1.报考长寿区考核招聘岗位的考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2.报考长寿区公开招聘岗位的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其中报考区广播电视台新闻摄像记者岗位的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报考区委外宣办新闻宣传网络舆情岗位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综合知识测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报考区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的考试考核总成绩=新闻采访与写作知识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计算结果若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公开招聘(含考核招聘,下同)实行等额体检。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最后1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顺序高者优先。
体检时间及地点:参加重庆医科大学专场招聘的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长寿区其他单位岗位体检时间为2014年12月29日(星期一)上午8:00,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及〈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精神,结合行业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
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招(选)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长寿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在报考该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的资格条件,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该回避的情形等进行复查。2015年应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委托考生所在院校及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政审并出具现实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情况证明材料,毕业报到时交用人单位。
因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长寿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综合公开选聘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考核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聘人员,按人岗相适的原则和岗位需求,择优确定拟选聘人员,并分别在长寿政府门户网、原单位和选聘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任手续。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送主管部门审核,并报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研究生试用期为6个月,其余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