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公教育旗下网站-【考考公务员网】(www.kkgwy.com)更简洁易记!

考考公务员网

首页 > 招考信息 > 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

2014年下半年广州市荔湾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12-10 17:10:08事业单位181 收藏
   2014年下半年广州市荔湾区卫生系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水平,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

   2014年下半年广州市荔湾区卫生系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水平,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2009年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二)》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招聘荔湾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工作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技兴医”、“中医强区”战略,全力推进特色专科品牌建设和中医“三名”(名医、名科、名院)建设,有效地促进我区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临床科研水平位于广州市区级单位前列。

  二、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数量

  2014年下半年广州市荔湾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6名,分别是广医荔湾医院24名、区人民医院16名、区妇幼保健院16名、区中医医院11名、区第三人民医院2名、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名、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2名。详见《2014年下半年广州市荔湾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具体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和广州荔湾(http://www.lw.gov.cn)查看。

  三、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含增城、从化)须符合穗府〔2014〕10号文件的《广州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中第六条规定的准入条件(具体参阅: http://www.gz.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gzgov/s2811/201403/2632488.html);拟聘用人员需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办理人才引进及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聘用。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2014年下半年广州市荔湾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规定的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

  1.有广州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

  (1)具有大专、本科学历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8日后出生);

  (2)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2月8日后出生);

  (3)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68年12月8日后出生);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1963年12月8日后出生)。

  2.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学士以上学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8日后出生);

  (2)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2月8日后出生);

  (3)具有博士学位,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68年12月8日后出生);

  (4)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68年12月8日后出生);

  (5)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1963年12月8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广州市生源的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非广州市生源的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12月29日上午9:00至12月31日下午17:00;

  2.报名方法

  (1)应聘人员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报名。

  (2)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初审,系统初审成功后即可参加笔试。

  (3)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4)笔试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不再取消或调减岗位,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进入后续公招程序。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15年1月15日上午9:00时,通过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符合报考专业技术四级、七级岗位要求的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审查,无需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1月1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2.笔试地点:详见自行打印的准考证。

  3.笔试内容:主要测试专业理论知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答卷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且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如达不到上述比例,以通过资格审查的实有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和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在广州荔湾(http://www.lw.gov.cn)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