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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沧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12-10 16:28:41事业单位258 收藏
  沧州市2014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  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除紧缺专业岗位外,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试内容、时间安排

  统一招聘的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1、笔试内容

  ①教育系统:中学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和,电大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为和职业能力测验。沧州市第一职业中学校医岗位报考考生参加卫生系统卫生专业岗位笔试。

  ②卫生系统:卫生专业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医学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和,非卫生专业岗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检验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和职业能力测验。

  ③其他类事业单位(含沧州技师学院,体校办公室职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体校教师岗位参加中学教师岗位笔试。体校运动员生理监测岗位参加卫生系统卫生专业岗位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注意事项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身份证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相关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类别、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不能低于相同试卷类别的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分数。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可于笔试结束后第七天登陆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www.czsyzp.com)查询。

  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比例:教育系统教师岗位1:5,教育系统非教师岗位以及教育系统以外的其他事业单位1:3。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4、证件审核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选先进行证件审核。教育系统的由市教育局负责审核,卫生系统的由市卫生局负责审核,其他事业单位的由市人社局负责审核。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资格证、笔试准考证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有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审核合格的进入下一程序,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二)面试

  1、教育系统教师岗位面试采取分专业试讲的方式(沧州市第一职业中学校医岗位报考考生参加卫生局组织的面试)。

  2、卫生系统招聘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

  3、其他事业单位(含沧州技师学院,体校办公室职员岗位、教师岗位、运动员生理监测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

  教育系统的面试工作以用人单位为主组织实施,市教育局负责协调指导,卫生系统的面试工作由市卫生局组织实施,其他事业单位的面试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面试分值100分。每场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教育系统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如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高者、有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资格复审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教育系统体检由市教育局组织,卫生系统体检由市卫生局组织,其他事业单位体检由市人社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的《体检通用标准》(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资格复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要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教育系统的考察与资格复审由市教育局或用人单位负责,卫生系统的由市卫生局或用人单位负责,其他事业单位的由市人社局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负责考察和复审的单位要对考察对象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意见。

  考察、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的,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沧州人力资源网、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