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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大同市招聘事业单位公告(249名)

2014-12-06 16:34:09事业单位147 收藏
  2014年大同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49名)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2月6日讯按照市政府安排,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大同市2014年公开招聘

  核减或取消岗位后的招聘名额,在考试前,经市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可根据招聘单位工作需要和考生报名情况,调整到本单位其他招聘岗位。如本单位只有1名招聘名额或拟调整的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达竞争比例不能增加招聘名额的,核减、取消的招聘名额不再调整。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及调整情况向社会公告。

  考生报考的岗位因不达竞争比例被取消的,可于12月17日9:00至17:00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在改报时间期限内,未改报或改报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12月18日17:00。考试收费根据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13〕223号)标准执行。笔试每科50元、报名费10元。只进行综合知识笔试的岗位缴费60元,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测试两科的岗位缴费110元。

  须进行笔试专业测试(笔试两科)的岗位详见《招聘计划表》备注栏)。

  未按期、按规定数额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打印和验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于2014年12月22日-24日登录大同市人社局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如遇问题请与大同市人社局联系解决。

  笔试前,市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对考生准考证进行验证,并现场录取考生本人指纹,作为招考各环节验证考生身份的依据。验证准考证和录取指纹的时间、地点请考生于12月22日关注大同市人社局网站通知。

  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经过验证的准考证、身份证并须通过身份验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五、考试与资格复审

  1、考试科目设置及计分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科目和面试两部分。

  考试科目和计分方式按招聘岗位的不同要求设置。

  ① 一般性岗位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60%+面试成绩×40%。

  ② 专业要求较强的岗位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专业测试(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综合知识笔试、专业测试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2、综合知识(笔试)和专业测试(笔试)

  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专业测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确定,侧重本专业应当具备的基础知识。

  笔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进行专业测试的岗位按综合知识和专业测试成绩两项合并计算)从高到低排名,按3:1的竞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达3:1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考生笔试成绩及按岗位排名可在大同市人社局网站查询。

  3、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在大同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为普通全日制的须提供就业报到证;招考岗位要求有执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供相关执业证书;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考生,须登录大同市人社局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的、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公示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要求的竞争比例和本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要求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开始后,因公示资格复审人员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按资格复审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4、面试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对部分专业要求较强的岗位,面试内容和方式可采取专业知识面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面试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成绩相同时,分别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如各项成绩均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含报名环节没有形成竞争的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高层次紧缺岗位、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且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的具体组织、内容、方式及时间安排,由市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另行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进行公告。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一般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根据有关规定对应聘者体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和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