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深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招考专业技术雇员公告
深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考专业技术雇员的公告
为补充工作人员,深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务办”)决定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考专业技术雇员。根据深圳市雇员招聘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拟招聘专业技术类普通雇员1名,具体职位参见《深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考雇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考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具有深圳市户籍。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一)本科学历未取得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A类的。
(二)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请登录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网站(http://www.szzw.gov.cn/)下载《深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考技术雇员报名表》(附件2),录入相关信息,并于12月22日下午6:00前,将报名信息表与个人生活照2张一同报送到指定邮箱,本次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联系电话:王先生 82107171 传真:82107856
电子邮箱:247858238@qq.com
四、报名要求
报名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同时准备以下材料于面试当天核准报名信息:
1.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3张,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该表在面试当天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雇用资格);
3.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证书,证明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等。
上述材料中各类证件、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其他材料提交原件。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经审核后组织笔试、面试择优录取。
五、考试面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本科生必须先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主要是公文写作,笔试成绩前3名的考生参加面试。符合报考条件的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将视报考人数选择结构化面试或者无小组讨论的方式。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面试前5天以电话或者短信的形式通知,没有进入面试的不再另行通知。最后拟录用人选以面试总成绩为依据。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以及录用的参考。
六、体检、资格复审及考核和公示
(一)体检
面试成绩排名第一的人员参加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执行。
(二)资格复审及考核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根据岗位要求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考核不合格的,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雇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资格复审、考核及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网站上公示7天。
七、办理雇用手续
(一)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等文件关于雇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在公示结束的2个月内,向市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办理雇用手续。
(二)雇用单位与雇用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雇员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考最高年龄的计算均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最高年龄35岁指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二)相关资历时间的计算,均截止为2014年12月31日。
(三)雇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请参阅《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拨付与分配实施办法》(深人发〔2004〕48号)、《关于调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福利性经费核拨标准的通知》(深人社发〔2011〕177号)等相关规定文件。
(四)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雇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 本公告由深圳市政务办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考专业技术类雇员岗位表
2.深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考专业技术雇员报名表
3. 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深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