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东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直聘(选拔)、选调职员2名
2.报名资料。1、《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014年公开直聘(选拔)、选调职员报名表》;2、本人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3、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4、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5、职员聘用备案表(加盖原单位公章)或干部行政介绍信(2003年1月1日前进入事业单位的人员提供,加盖原单位公章);6、现聘职级文件复印件(加盖原单位公章);7、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报名者应确保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如与事实不符,取消其聘任资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将填写好的《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014年公开直聘(选拔)、选调职员报名表》,与相关资料一并送至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713室,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27号。咨询电话:(0755)28902673。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
(三)资格初审。根据报名者提交的资料,核对并审查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符合条件者的,经审定后通知参加考试。资格初审仅对报考人员如实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考察为准。
(四)考试。以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分数合格线为60分,成绩各占50%。根据笔试成绩(60分以上)高低排序,按职位数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根据每一个职位的总成绩(面试成绩60分以上)高低排序,按职位数1:3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选。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考察人选。
(六)资格复审和考察。
1.提交资料:《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意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政审意见(含“六四”、“文革”期间、是否参与“法轮功”组织的表现鉴定)。
2.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按规定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未按规定时间提供个人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考察结束后,经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七)办理调动(聘任)手续。按照深圳市干部管理权限和职员直聘(选拔)、选调程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1: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014年公开直聘(选拔)、选调职员职位表
附件2: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014年公开直聘(选拔)、选调职员报名表
附件3: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1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