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该岗位量化考核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五)公示
根据量化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医院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考核招聘小组将按程序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按规定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医院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省卫生厅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医院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入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卫生厅纪检监督电话:0898-65388375
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
201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