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信阳固始县部分县直单位招聘45人公告
为更好地实施人才战略,加快我县经济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决定广泛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工作,引进紧缺人才45名(其中本科学历人员20名,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25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引进范围和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和往届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非在职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本方案年龄、学历中的“以上”或“以下”均含本级)
1.符合引进岗位年龄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1月1日(例如:30岁以下是指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37岁以下是指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职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 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不符合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14年12月8日至2014年12月11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地址:固始县蓼城大道南段)。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加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印章的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上),到报名点报名。
2.报名时填写《固始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报名表在报名点现场领取,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现场进行信息采集, 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100元。
3.报考人员须按方案公布的单位、岗位及专业要求报名,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名人数与拟引进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
5.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三年不得参加本县组织的任何招聘考试。
6.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4年12月14日-15日(上班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及考务费票据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分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几个程序。整个过程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做到招聘程序、名额指标、结果等公开透明,阳光操作。
(一)笔试
报考本科学历职位的考生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时间为2014年12月16日,笔试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考生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笔试满分为100分。报考研究生职位的考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报考本科学历职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各职位引进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报考硕士研究生学历职位的考生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形式。面试按照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分析、言语表达、求职动机以及胜任岗位工作所具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3.总成绩。报考本科学历职位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报考硕士研究生学历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为考生总成绩,如成绩并列的以面试加试成绩为准。
(三)体检
1.体检人员。依据考生总成绩,按各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报考本科学历职位的考生如出现总成绩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在体检过程中,若有不合格人员,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硕士研究生学历职位的考生如出现总成绩并列人员,通过加试再确定体检人员,若有不合格人员,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进行考核,重点审查报名资格条件及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
(五)聘用
1.考核合格人员按报考职位聘用,所有聘用人员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通知后,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开具行政介绍信、进行聘用合同鉴证、办理人事代理等)。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正定级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3.新聘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岗前培训工作由县人事培训考试中心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五、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