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治区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机关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批准,可另行指定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名额,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六)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递补、调剂
递补、调剂必须在面试合格人员中进行。因体检、政审和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各岗位上依次递补。因无人报考或招聘数量不足造成的岗位空缺,在相同岗位(同专业)上按总成绩高低依次调剂。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审定后,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实名举报反映的问题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纪检监察等部门核查。
(九)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符合聘用条件的,在规定时间内到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报到参加培训,培训合格人员由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办理聘用手续。
(十)监督及其他要求
1、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秉公办理,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2、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招聘过程中有关岗位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及时进行公告。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伊犁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www.xjylrlzy.gov.cn)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0999-8326678(天西林管局纪检监察室);
业务咨询: 0999-8320240(天西林管局组织劳动人事处);0999-8020154(伊犁州人事考试中心);
技术支持:0999-8085577(伊犁州人社局信息中心)。
附件:
1.2014年自治区天山西部国有林管局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