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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重庆市璧山中学校选调优秀教师简章

2014-12-03 22:22:21事业单位61 收藏
 重庆市璧山中学校2014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优秀教师简章  为了更好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实现办一流高中的宏伟目标,经璧山区委、区政府同意,重庆市人力社保局

 重庆市璧山中学校2014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优秀教师简章

  为了更好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实现办一流高中的宏伟目标,经璧山区委、区政府同意,重庆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常年面向全国公开考核选调优秀教师。

  一、选调名额及岗位

  公开选聘优秀中学教师至少30名。(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报名人员需同时具备基本条件和其他条件,所报学科要求与原学校任教学科相同。

  (一)基本条件(需全部具备)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2.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事业编制在岗教师,从事现学科岗位工作3年以上(2010年9月开始从事现学科教学);

  3.身体健康,年龄男45周岁及以下(196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42周岁及以下(1972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备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到该职级岗位;

  6.需原单位或原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二)其他条件(取得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级、省市级或地市级的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

  2. 国家级、省市级或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说课或基本功大赛等学科业务竞赛一等奖及以上的教师;

  3. 获得国家级、省市级或地市级荣誉称号(如全国优秀教师、省级优秀教育工作者、市级优秀班主任等);

  4. 有特别突出的教育教学业绩,所教学科高考、中考成绩位居区县一、二名,所教班级高考、中考上线人数位居区县同类班级一、二名的教师。

  三、优惠政策

  (一)学校提供免费住宿2—5年。

  (二)选调教师在与本校教师享受同等丰厚的薪金和奖励待遇(详情可电话咨询)的基础上,5年内,分年度给予最高30万元安家补助。

  (三)我区认可选调教师工作年限等。

  (四)家属就业:选调教师的家属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可商调我区相关单位工作;无固定职业的,可优先推荐就业。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时间

  该简章常年有效, 第一批选调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12月15日17:00截止

  (二)方式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1.现场报名:重庆市璧山中学(新校区)行政办公室404、406,联系人及电话:邓琪彦15178893885、朱堂春13752920401、雷涵15826034866,座机18323391166。

  2.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简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发至邮箱:675489652@qq.com。(证件证书一律采用扫描件)

  (三)报名要求

  报名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任职文件、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含比赛视频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并填写好《璧山中学2014年公开选调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到现场报名点报名;或将报名表和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

  五、初选方式及考核办法

  (一)由璧山区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初选,并组织实地考察,了解应聘者的实际水平。根据审查结果和考察结果,按选调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拟选调岗位的名额(按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特别优秀的教师,经市、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不受比例限制。

  (二)考核

  考核分为试讲和面试两个部分,两者的综合成绩为最终考核成绩。考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试讲(说课或上课),重点考察教师学科教学专业水平的高低。(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80%)

  2.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思想、个性特点等综合素质。(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20%)

  总成绩=试讲成绩×80%+面试成绩×20%(考试考核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岗位拟聘用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试讲成绩、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及〈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 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指定的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统一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研究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教委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符合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qhrss.gov.cn)、重庆市璧山教育城域网(www.bseduc.com)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九、办理调动手续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区人社局和区教委审批同意,按有关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聘用人员须在我区服务5年以上,未满服务期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公开考核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