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内蒙古乌兰察布事业单位招聘基层服务期满毕业生200名
(三)交费时间: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表(一式三份,网上自行打印),于2014年12月13日—2014年12月15日17:30前到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大厅(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楼服务大厅二楼)现场交费。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2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四)报名查询:考生请于2014年12月22日登陆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报名成功。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4年12月25日-2014年12月28日。
(六)考生必须填报应聘旗县市区,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
(七)考生签订报名协议书,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五)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须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
(六)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八)笔试结束后由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照全市招聘计划统一划定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人员。考生的笔试成绩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对于计划聘用的最后一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如果经资格审查、考核和体检后超出招聘计划数的采取笔试方式加试。
(二)进入全市统一分数线的考生,依据招聘方案及《2014年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六类基层服务期满人员名额分配表》和考生所报旗县市区,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聘用。对报同一地区超出招聘名额的线上考生,调剂到有缺额的旗县市区。调剂办法为:对需调剂的考生全部按成绩重新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考生重新自主选择填报聘用旗县市区。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统一参加调剂。对在规定时间不参加、不填报聘用地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拟聘人员由市人社局发文,工作单位和岗位由旗县市区人社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并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实行聘用管理,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合同鉴证。
(五)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到所聘用的旗县市区报到。对在规定时间10天内不报到、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招聘人数
集宁区
22
丰镇市
22
察右前旗
17
察右中旗
17
察右后旗
17
四子王旗
17
卓资县
18
凉城县
18
兴和县
18
商都县
18
化德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