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内蒙古乌兰察布事业单位招聘贫高校毕业生300名
(三)报名查询:考生请于2014年12月22日登陆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报名成功。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4年12月25日-2014年12月28日。
(五)考生免收报名费、考务费。
(六)考生必须填报应聘旗县市区和是否服从调剂。
(七)由市县两级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和烈士子女参加此次报名、资格审核,不参加考试,不占招聘名额。由户籍所在地旗县市区办理聘用手续。
(二)资格审查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报名表(一式三份,网上自行打印)由当地人社部门审核。
(三)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家庭子女须持《乌兰察布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乌兰察布市农村牧区最低保障金领取证》,到发证所在地民政部门进行审核。
(四)烈士子女须持《烈士证》由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审核。
(五)孤儿由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进行审核。
(六)残疾人家庭的考生需持父母或本人二代三级及以上《残疾人证》由户籍所在地残联审核。
(七)各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和残联将审核结果汇总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4年12月16日-2014年12月18日。公示无异议后,由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14年12月19日报市民政局和市残联。市民政局和市残联审定后于2014 年 12月20日前统一报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
(八)考生须签订报名协议书,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六)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须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八)笔试结束后由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照全市招聘计划统一划定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人员。考生的笔试成绩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对于计划聘用的最后一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如果经资格审查、考核和体检后超出招聘计划数的采取笔试方式加试。
招聘人数
集宁区
28
丰镇市
28
察右前旗
27
察右中旗
27
察右后旗
27
四子王旗
27
卓资县
27
凉城县
27
兴和县
27
商都县
28
化德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