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实验中学招聘公告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三)资格审核
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知符合岗位条件者参加测试。
(四)测试
学校统一安排专业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测试总分为100分。分岗位按测试成绩的高低顺序,以参加测试人数4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及面试安排将在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实验中学网站公布,有关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五)面试
1.教师岗位
采用教学试教的方式进行,学科教师试教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教育能力。
由学科组安排授课内容、时间、地点,并通知应聘人员准备:(1)上一节专业课并手写教学设计;(2)设计一堂主题班会课进行说课;(3)作本人所具特长、才华展示。应聘人员试教后,应交一份手写的试教教案或教学、教育心得。
2.教辅岗位
采用实操或答辩的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能力及德、能、勤、绩、廉、潜能等进行综合考评。
面试评委小组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方法为各面试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同时须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中,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七)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规定严格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可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八)考察
按照《》(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的要求,学校招聘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德、能、勤、绩、廉、计划生育情况等。
(九)确定拟聘用人选
按照应聘人员的试教成绩高低以及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招聘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
(十)公示
将拟聘用人员的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实验中学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一)聘用和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专业技术岗位获聘人员聘用在该系列同级别的最低等级岗位。工龄满一年以上的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中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2015年6月30日。
2.本公告由广东实验中学负责解释。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广东实验中学网站(http://www.gdsyzx.edu.cn)。
联系电话:(020)81508088
监督电话:(020)83889168
未被录用者的资料恕不退回。
附件:
广东实验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