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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重庆巫山县招聘卫生、交通事业单位简章

2014-11-29 15:33:51事业单位107 收藏
  2014年重庆巫山县招聘卫生、交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1月29日讯为加快巫山县卫生、交通事业发展,提高医疗卫生、交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体素质

   2014年重庆巫山县招聘卫生、交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1月29日讯为加快巫山县卫生、交通事业发展,提高医疗卫生、交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优化专业技术人才结构,顺利实现我县卫生、交通事业“十二五”规划目标,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卫生、交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考核招聘共14名。具体招聘单位及专业详见《巫山县2014年第四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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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符合本次考核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热爱卫生事业;

  3、考生需在2014年12月4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同时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年龄及其它条件(详见《一览表》);

  4、服从安排,自愿在巫山服务5年以上;

  5、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对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与巫山县卫计委签订《重庆市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者;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由县人力社保局、卫计委、交通局及其用人单位组成招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4日至5日9:00 — 12:00 14:00—17:30报名

  2.报名地点:

  县卫计委组织人事科。联系人:张兴春;联系电话:57691917

  县交通局纪审室。联系人:罗发翠;联系电话:57697937

  3.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出示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可参加考核。

  五、考核

  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总分值为100分。考核成绩当场公布。考核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考核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考核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由巫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卫生局重庆市公务员局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193号)及行业和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参加体检人员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复检)。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空缺时,在报考该岗位(专业)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巫山县卫计委、巫山县交通局会同各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因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时,则按报考该岗位(专业)且考核合格人员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成绩等相关事宜,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招聘单位等。

  九、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后,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