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天津市第二商业学校招聘6人
招聘方案批复后,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在天津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栏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2014年12月6日—12月10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应聘人员须下载填写《天津市第二商业学校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二),以“应聘岗位—姓名”的格式命名word文档,发送至天津市第二商业学校招聘邮箱(esxzpjl@163.com),其他格式的报名简历一律不予承认。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登记表各项内容,不得漏填,有疑问及时咨询,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填写内容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核
通过简历初审的应聘人员将在报名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参加资格审核,接到通知的考生务必于通知要求时间到校,携带各类资格证明到我校进行复审和笔试缴费,现场领取《笔试通知单》。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审核人数之比达到1:3的比例时开考,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复审须携带材料:户口本(户口迁往就读大学的,携带大学集体户口页或学校毕业生管理部门出具的集体户口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登记表内实际填写的各类证件及证明原件。
(四)考试
1.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通过复审的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及《笔试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到我校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2.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该比例,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应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我校进行面试。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放弃面试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试讲(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将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
应聘烹饪专业教师人员,试讲环节还包括实际操作的内容。
4.计分:
根据笔试占25%、面试占25%、试讲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较高者排前。笔试、面试、试讲的成绩及通过人员将通过天津市第二商业学校网站http://www.tjesx.cn/一并予以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根据招聘具体情况可以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招聘具体情况可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结束后,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
(七)公示
我校根据笔试、面试、试讲、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信息发布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报批与备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结束后一周内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九)聘用
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天津市第二商业学校应聘人员登记表
天津市第二商业学校
201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