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市津南区教育系统赴高校设考点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2014年天津市津南区教育系统赴高校设考点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1月28日讯为解决我区部分学校教师短缺问题,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国家、天津市
10、体检:签约的考生毕业报到前,由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初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按照有关规定,不进行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11、为保证用人单位的人员需求,首次签约后,如果有岗位空缺,由招聘小组集体研究是否需要进行递补,如需要递补则在进入面试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2、签约的考生毕业报到时,因证件不齐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就业协议》,并取消聘用资格,同时,解约的考生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五、招聘工作由区纪检委进行监督。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8510602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88913249
天津市津南区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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