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市东丽区赴医学高等院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2015年天津市东丽区赴医学高等院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1月28日讯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
四、纪律要求
各单位在公开招聘工作中,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依法办事,认真细致地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要加强保密观念,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做好试题的印制、传递、回收等工作,确保考试不出泄密问题。要加强招聘监督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进一步增强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切实落实应聘人员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工作纪律要求,给公开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将追究责任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等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4375342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84376638
附:1、天津市东丽区2015年赴高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2、考试报名登记表
201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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