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舟山市教育局赴浙江工商大学现场招聘专业教师公告
2014年舟山市教育局赴浙江工商大学现场招聘专业教师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1月28日讯为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服务群岛新区建设,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5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我局决定于2014年12月6日在浙江工商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舟山技师学院(筹)、舟山职业技术学校专业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龄要求在1984年11月27日及以后出生;
(二)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愿意履行教师义务;
(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学生,有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不能报考;
(六)目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七)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zsrls.gov.cn。
(二)舟山教育网:
http://www.zsjy.gov.cn。
其中舟山教育网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四、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地点:浙江工商大学(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二)报名时间:2014年12月6日上午9:00--12:00。
(三)报名咨询电话:0580-2046210,张老师(13505803285)、屠老师。
(四)报名所需材料(所有证件证书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考生在校的各类获奖情况证书、论文或荣誉证书等证件证书材料及个人简历;
3.2015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和《就业推荐表》,历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4.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5.《舟山市教育局赴杭州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
6.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其它相关证件证书等材料。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舟山市教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舟山市教育局按照适岗性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面谈,经筛选后确定参加考试对象。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某一岗位合格报名人数超过招聘人数3倍,按学校奖学金获取数量及等级、是否担任学生干部、是否中共党员、技能等级获得情况、社会实践情况、各类荣誉获得情况等进行筛选,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比例确定参加考试对象,并于12月6日当天中午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分笔试(专业技能知识)、面试两部分,笔试时间为12月6日下午15:30—16:30,地点:浙江工商大学校内。
笔试主要测评应聘者学科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定于12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表举止等基本素质修养,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资料:2014年舟山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考试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
六、体检及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 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
体检和考察按照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市教育局适时组织实施。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舟山市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在规定时间内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并由市教育局统一分配到相关市属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有关待遇。拟聘用对象公示后,拟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均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工作后二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所有环节均不再递补。
(二)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教育局反映。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46210、2047074,监督电话:0580-2600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