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晋江市城乡规划信息管理中心使用事业编制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通告
晋江市城乡规划信息管理中心系晋江市城乡规划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拟使用事业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工作人员(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具体条件
1、年龄条件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8年10月1日至1996年10月1日期间出生。
2、学历学位条件
报考人员须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即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还须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14年11月24日前取得。
3、专业条件
研究生阶段为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建筑学硕士专业毕业,且本科阶段为5年全日制城市规划、建筑学专业毕业。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4年12月8日至12月9日。
(二)报名材料:
1、《2014年晋江市城乡规划信息管理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属留学回国人员或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原件及复印件。
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自我推荐材料。
5、其它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
(三)报名方式:直接到晋江市城乡规划局(晋江市世纪大道文化中心5楼)进行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件(以附件形式)进行网上报名。通过电子邮件进行网上报名的,参加考试时应交验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
联系人:颜映红
联系电话:0595-82282211
E-mail:511502349@qq.com
三、考试办法
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一)考试时间:2014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告)。
(二)考试地点:另行通告。
四、体检、考核与聘用
(一)根据计划招聘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流程、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具体事项将在晋江人事网上另行发布通告。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须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0天内,将其户籍所在地公安(边防)派出所出具的综治证明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交至招聘主管机关,并由其档案保管单位将本人档案按机要渠道寄至晋江市公务员局考试录用调配科。
(二)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进行考核。具体办法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考察工作要求执行。
(三)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晋江人事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四)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到人事、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见习期一年),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
(五)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原则上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其它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违纪舞弊的,一经查实,不仅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而且记入失信档案,本人三年内不得参加晋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
(二)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晋江人事网(www.jjrs.com.cn)及时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三)本次招聘的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接受晋江市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95-85697558。
(四)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晋江市公务员局、晋江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晋江市公务员局0595-85677278
晋江市城乡规划局0595-8228221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