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辽宁清原满族事业单位招聘总成绩及体检、考核名单
2014年清原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已结束,现将总成绩及参加体检、考核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请参加体检人员于2014年清原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总成绩及
2014年清原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已结束,现将总成绩及参加体检、考核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请参加体检人员于
附件2:
体 检 须 知
1、参加体检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人选务必按时参加,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身体检查,视为自动放弃。
3、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8-12小时。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应聘。
7、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8、体检过程中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取消聘用资格。家长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
9、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清原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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