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舟山市定海区招聘教师公告
定海小学1名、檀枫小学1名、舟山小学1名、廷佐小学1名
三、招聘条件
考生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学历要求:“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浙江省或直辖市属全日制重点高校师范类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要求:在1985年1月9日以后出生;
6、户籍要求:户籍不受限制;
7、教师资格证书要求:师范类历届毕业生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类应历届毕业生要求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在人事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已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人员,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10、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至201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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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9日(周五)——1月10日(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现场报名地点:定海区教育局6楼会议室(定海区环城西路40号);
(3)报名时,本人须如实填写好《舟山市定海区201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1)、《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舟山市定海区201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考生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见附件3);
(4)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随带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历届生报名时随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每位应聘人员需提供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1张。
(5)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报名时必须出具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及委托人的有效证件;若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面试、上课测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月10日之间,将《报名表》、《报考诚信承诺书》、《信息表》、身份证、毕业证书(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制成电子稿发送到dhjyjrsk402@126.com邮箱。
3、报名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网上报名
A、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定海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dhedu.gov.cn/组织人事专栏)公布初审结果;
B、资格复审。面试前两天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本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师范类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3)证件(证书)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得参加面试;
(4)经报名资格审查后,将在定海区教育局网站上公布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招聘计划10名及以上的则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的2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或2倍的,经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海区教育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4、报名考试费用40元,其中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届时缴费到指定的账号。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上课测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上课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30%、70%计入总成绩。
1、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以及求职动机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列入上课测试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