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成都市新都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二)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聘用。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
六、确定聘用岗位
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组织应聘者选填聘用单位。在确定具体聘用单位时,各岗位分别按照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由应聘者选定聘用学校。在选聘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同岗位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确定聘用岗位后,由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在新都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在公示期满后因考生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报到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报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二)拟聘人员如系2015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拟聘人员应在新教师岗前集中培训前完成报到手续,并在规定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公开招聘的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九、咨询及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28-83976015028-89399625
监督电话:028-83991739
网址: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新都教育网(www.xdedu.net)
附:1.2014年下半年新都区面向社会公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高校毕业生)
2.2014年下半年新都区面向社会公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区外在职教师)
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