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京市殡葬管理处招聘公告
2014年南京市殡葬管理处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1月21日讯根据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民政局所属的南京市殡葬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职能、地址
南京市殡葬管理处是南京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殡仪馆、火葬场、公墓等殡葬服务场所建设与管理,承担遗体处理、丧事活动等服务。单位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大周路200号(西天寺旁)。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忠于殡葬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本次招聘中时间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4年11月30日)。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
(四)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一《南京市殡葬管理处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民政网(www.njmz.gov.cn)等网站及招聘现场公开发布。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4年12月3日至5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3、报名地点:南京市殡葬管理处(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大周路200号)
4、报名须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记录,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不返还)。
(2)报名前须填写好《南京市殡葬管理处201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二)。
5、报名者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只能选择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需使用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7、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资格审查
12月3日至5日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核,12月6日主管部门资格终审。12月8日在南京民政网上公布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根据通知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占40%)和殡葬专业知识(占60%)。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时间定于2014年12月21日(周日)上午9:00—11:30进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在南京民政网公布。
2、面试:
笔试阅卷后,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各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在南京民政网上公布。
(1)面试通知
面试由市民政局负责通知考生本人,考生须提交与笔试准考证同底免冠2寸照片1张。
(2)面试内容、方式
面试由南京市民政局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组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以岗位职责、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为基础,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素质。
(3)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并通过抽签领取面试考号。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于面试环节结束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南京民政网上公布。
(四)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前,请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可在报考同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民政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南京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联系方式
(一)招聘单位电话
南京市殡葬管理处:52891679
(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民政局:83535682、83635675
五、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市纪委派驻市民政局监察室:83635662
电子邮箱:mzjjjw@163.com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民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