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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北省气象部门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2014-11-21 20:18:41事业单位101 收藏
  2015年湖北省气象部门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1月21日讯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湖北省气象事业编制、岗位空缺情况

   2015年湖北省气象部门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1月21日讯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湖北省气象事业编制、岗位空缺情况以及工作需求,湖北省气象部门拟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公开招聘为湖北省气象部门54个事业单位岗位,共招聘59人。具体见《湖北省气象部门2015年度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及职数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专业要求;

  5.2015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规定享受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的往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湖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www.hbqx.gov.cn)发布《湖北省气象部门2015年度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1日至2014年11月26日

  2.报名方式:登陆中国气象局人才交流中心网站,进入“校园招聘”系统报名并投递简历。

  3.报名要求

  (1)必须登录系统进行报名,其他报名形式无效。

  (2)用人单位分为省级、市级、县级,同一层次的岗位志愿不超过2个。

  (3)明确岗位志愿。请在简历“其他”栏的“其他”项中填写岗位志愿及排序,并注明是否同意在同一层次内岗位调剂,是否同意调剂到下一层次岗位。未明确岗位排序的,仅以最先投递的1个岗位为准;未注明是否同意调剂的视为不同意调剂。

  (4)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实、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取消资格。

  (三)资格审查

  湖北省气象局人事处严格按照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考试

  1.考试形式

  (1)报考湖北省气象局直属单位和武汉市气象局所属单位岗位、市县气象局非大气科学类专业岗位,必须先参加笔试,再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

  (2)报考市县气象局大气科学类专业岗位,只需进行面试。

  2.笔试

  (1)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和气象相关知识测试两部分。气象相关知识包括现代气象业务以及与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

  笔试资料:2014年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2)笔试时间:2014年12月19日

  (3)笔试具体安排另行在湖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3.面试

  (1)面试方式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2)面试人员名单确定

  湖北省气象局直属单位和武汉市气象局所属单位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不足时,实际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市县气象局非大气科学类专业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不足时,实际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市县气象局大气科学类专业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参加面试。

  参加湖北省气象局直属单位和武汉市气象局所属单位的大气科学类岗位的笔试和面试落选人员,可根据报名志愿参加市县气象局岗位的面试。

  (3)面试名单公布

  面试人员名单在湖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公布。

  (4)面试时间安排

  面试拟安排在2014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在湖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公布。

  4.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确定拟聘人员。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湖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六)补招

  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将按招聘程序组织再次招聘。

  (七)签订就业协议

  公示结束无异议,由湖北省气象局人事处组织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八)报到及复审

  聘用人员应在2015年7月1-15日到用人单位报到。

  用人单位审核拟聘用人员是否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接收。

  报到时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不予接收。

  (九)聘用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取消聘用。

  附件:《湖北省气象部门2015年度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及职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