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美术学院招聘景观雕塑等专业人才简章
2014年四川美术学院招聘景观雕塑等专业人才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1月20日讯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四川美术学院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市教委审核,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学校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
本公告由四川美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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