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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攀枝花盐边县教育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14-11-20 19:13:51事业单位204 收藏
  2014年攀枝花盐边县教育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1月20日讯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

  3.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身份报考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协议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4.服务期未满的国家和省项目志愿者报考的,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在职教师需出具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手续。

  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2: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若在确定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边县教育局办公楼张榜,同时通过攀西人才网公布。

  2.面试通知书的领取。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盐边县教育局四楼人事师培股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享受笔试考务费减免的考生,减免面试考务费),具体时间、地点在攀西人才网上另行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因笔试缺考导致实际开考比例低于2:1的,以实际人数参加面试,不再递补。

  3.面试科目及方式:结构化面试, 满分:100分。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5.面试工作由盐边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攀西人才网公布。

  五、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加试专业知识笔试,以加试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形成竞争的职位的考生,其《教育公共基础笔试》笔试成绩若低于本次招聘考试其他形成竞争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的最低成绩,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由盐边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等额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盐边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核重点是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人社部门同意后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人社部门在攀西人才网、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边县教育局办公楼张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审批及试用期

  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拟聘用人员公告发出后1个月之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愿放弃,取消聘用。由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的教师在报考岗位服务期需满五年(含试用期)。

  九、纪律监督与回避

  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照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