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嘉兴市秀洲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招聘公告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四)考察
考察由秀洲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组织实施。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浙江嘉兴人才人力网(www.jxrc.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15年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秀洲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秀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嘉兴市秀洲区第三纪工委监督指导。报考人员在考察和体检时发生的费用自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秀洲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各项后续事宜将在浙江嘉兴人才人力网(http://www.jxcn.cn)上公布,届时报考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联系人:施晔
联系电话:0573-82721795;
监督电话:
1、嘉兴市秀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3-82721930;
2、嘉兴市秀洲区纪委第三纪工委:0573-8272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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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秀洲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嘉兴市秀洲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