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招聘简章
2015年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1月19日讯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4名(详见《重庆三峡职业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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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1、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2、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受任何处分;
3、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教书育人的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且五官端正;
5、具备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和年龄要求详见《一览表》;
6、大学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或在原岗位工作中无违纪违规行为;
7、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其它条件。
五、招聘程序和方式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分岗位竞聘,学校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等考核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重庆三峡职业学院组织实施。报名时间从2014年11月27日起至2015年2月28日止。凡符合公开岗位招聘条件者选定一个岗位并下载《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后发至电子邮箱:rsc938@163.com(邮件标题请按照以下格式填写:姓名、专业、学历、应聘部门和岗位)。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联系人:何老师、曾老师、秦老师
电 话:023-58800938
(二)资格初审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对报名者提供的《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招聘岗位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学院人事处将以电话通知参加复审的相关事宜。
(三)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按学院通知持有关有效证明材料和考务费100元,到学院人事处参加资格复审。学院根据审查结果,确定参加考核人员的名单。原则上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比例须达到1:2。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达到规定比例的,我们将先行考试考核。在报名截止时间后未达到规定比例的,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参加复审须带下列材料:
1、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成绩证明单、获奖证书、学术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2、其他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获奖证书、学术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3、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名证明(单位加盖公章)。
(四)考试考核
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由重庆三峡职业学院组织的考核。考核采用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考核具体事宜电话通知。
心理测试:所有的应聘人员参加学院组织的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等综合性素质。成绩不纳入总成绩,作为参考。
1、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博士研究生考核
由学院组建专业考核组,以专题学术报告及学术交流访谈、面试的形式进行考核,提供学术成果资料,分值100分。
由学院组成复试考核组对应聘者进行综合素质复试考核,分值100分。
2、专业教师(含实训教师)考核
考核由人事处负责组织,主要分为试讲、专业实践能力考试、面试3个主要步骤进行考核,分值各100分。
试讲采取模拟教学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专业基础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教学技能以及教学态度等综合情况。
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相关专业实践动手能力水平。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策水平、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3、其他类别人员考核
考核由人事处负责组织,主要分为笔试、面试,分值各100分。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基础知识。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策水平、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面试资料:2014年重庆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4、总成绩计算方式
博士、高级职称人员的考核总成绩=专业考核成绩×60%+复试成绩×40%。
专业教师(含实训教师)考核总成绩=试讲成绩×30%+专业实践能力成绩×30%+面试成绩×40%。
其他类别人员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