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笔试范围: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的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9月28日修订发布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请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sc.hrss.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
3、笔试时间:定于2014年12月20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由四川检验检疫局于2014年12月31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同时在招聘单位张贴纸质成绩,报考者请自行登陆人事考试网或到招聘单位查询。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5年1月2日24︰00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5年1月6日在该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资料:2014年四川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5年1月16日前由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社会在职考生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内容包括:同意报考的意见、考生工作履历及任职情况),待业人员须提交所在街道办或社区出具的待业证明;
⑤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四川检验检疫局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5、面试主要范围。
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一)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四川检验检疫局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二)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由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负责实施,采取多种形式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六、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四川检验检疫局人事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