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泸州市江阳区公安消防大队招聘合同制消防公告
2014年泸州市江阳区公安消防大队招聘合同制消防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1月18日讯为增强江阳区消防队灭火、抢险救援力量。按照泸州市江阳区消防规划,新建
(三)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按总成绩(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仍然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
六、聘用程序
对考核合格的人员按临聘人员身份,安排到江阳区城南专职消防队工作,并由江阳区振川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实行两年一签,两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者可续签,不合格者不续签劳动合同。
七、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考核合格的人员岗前培训及试用期三个月,工资800元/月。岗前培训试用期满,参照江阳区在岗职工上年平均年收入标准,确定其收入待遇为消防战斗员及文职人员2100元/月左右(基础工资+绩效工资),驾驶员2300元/月左右(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厨师同驾驶员,其他待遇参照江阳区在岗职工标准执行。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一体化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从个人每月收入中代扣代缴。
八、纪律要求
1、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严密组织、严肃纪律。在考试聘用工作中出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2、受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安排,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3、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泸州市江阳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3151832
监督电话:3199816
附件:
泸州市江阳区公安消防大队
201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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