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州市越秀区招聘教职员公告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按30%折算计入总成绩。广州市考点笔试时间初定为12月14日(星期日),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华中师范大学考点笔试时间初定为12月15日(星期一),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华中师范大学笔试成绩于12月19日(星期五)、广州市考点笔试成绩于12月25日(星期四)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越秀区信息网、越秀区教育信息网公布。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通知将与笔试成绩一同公布。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参加资格审查者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前往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同时提供《2015年越秀区公开招聘教职员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附件4)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详见《资格审查目录表》。
确定资格审查名单的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考点:
笔试达到60分以上者才能进入资格审查,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招聘3人或以下的,以职位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从笔试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招聘4人或以上的,以职位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4的比例确定从笔试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参加笔试人员达到60分以上者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广州市考点:
笔试达到60分以上者才能进入资格审查,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职位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从笔试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参加笔试人员达到60分以上者全部进入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同时填报具体报考单位。
报考“教研部教师”职位人员直接参加资格审查。
3.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面试,华中师范大学考点的面试时间初定为2014年12月25日(星期四),广州市考点的面试时间初定为2015年1月5-9日。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教师岗位主要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按70%折算计入总成绩。
报考“教研部教师”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结构化面试及说课,结构化面试达到60分以上者才能进入说课。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说课的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参加结构化面试人员达到60分以上者全部进入说课环节。结构化面试及说课分别按30%、7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三)体检和考核
按笔试、面试分数所占比例计算总成绩(“教研部教师”职位按结构化面试及说课成绩比例计算总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教研部教师”职位为总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并以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招聘职位表》规定的优先条件排名先后;如条件相同,则再按面试成绩、笔试(主观题)成绩的先后顺序排名先后;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越秀区教育信息网公布。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附件5)执行。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总成绩的高低顺序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越秀区信息网、越秀区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华中师范大学考点考生待正式确定聘用关系时再根据实际情况分配至相应学校。应聘者本人放弃的或在一个月内(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在毕业后一个月内)未能配合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总成绩的高低顺序递补。
成功聘用的人员实行人员聘用制,聘用期间按聘用单位公布职位情况享受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二)应聘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员等级高于应聘职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职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暂按专业技术岗位13级享受待遇,并需在一年内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后根据招聘岗位情况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规定,持省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的社会人员,不符合确认条件或符合确认条件后一年内不能按要求办理换证确认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五)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越秀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越秀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请参加应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越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